秦皇岛电动车车主注意!新规出炉!以后这些车都不能上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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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
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是越来越受重视。
日前,由国家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四部委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共同制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全新出炉,并面向全社会公示30天。

“新标准”出炉后,有这些新变化你需要知道!

关于“三确保,一坚持”
新标准以“三确保一坚持”为根本原则,意思是:
确保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确保所有道路交通参与方的共同利益较大化;
确保广大消费者基本的出行需求;
坚持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属性。
新标准这些指标“升级”
新标准全面提升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由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改为全文强制,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指标,调整完善了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指标。
较高车速由每小时20公里调整为25公里;
较大整车质量由40公斤调整为55公斤;
并对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进行了强制性规定;
这几个变化你要知道
如果今后上路,你的电动车需要满足这些需求。
新规放宽车速重量标准

“新标准在较高车速、整车重量、电机功率等方面以现行标准为基础进行了适当放宽,主要是考虑到近些年来消费者出行范围扩大、生活节奏加快的现实。”工信部有关负责人解释。
必须有脚踏骑行功能

针对电动自行车国标更新滞后的情况,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四部门组织修订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修订后的标准名称为《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新标准明确,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必须有脚踏骑行功能,即能够由人力驱动行驶。这就从根本上划清了与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界限,这也是电动自行车能够纳入非机动车管理的必要前提。
较高车速调高至每小时20公里

新规还明确,电动自行车较高车速由每小时20公里调高至25公里,电动机控制系统应当具有防速度篡改设计。
目前,国内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自行车较高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为此,新规也规定,当行驶时速达到15公里时要持续发出提示音;使用说明书也应写明,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较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电机功率调整为400瓦

针对近些年电动自行车充电频繁引发火灾的隐患,新规要求将电机功率由240瓦调整为400瓦,且增加防火性能、阻燃性能。
新标准实施时间
电动车新标准仍处于公示阶段,公示截止日期为2018年2月14日。
预计如果新国标3月正式发布,正式实施时间:最早为2018年8月,最迟为2019年3月。新国标将会从生产根源上,杜绝“超标车”的出现。
可是,这下问题又来了,
如果已经买的电动车不符合标准,
或者说正在销售的电动车,
不符合标准怎么办?
新标准从发布到实施拟设置半年到1年的过渡期,给企业一定时间进行新产品研发、生产线调整和库存产品消化。
新标准实施后,对于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根据有关法规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

讲真,这可不是危言耸听,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李江平16日表示;超标电动自行车性能接近摩托车,实质上属于机动车。
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会带来潜在法律责任风险,如酒后驾驶超标电动车,会承担和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样的法律责任。
目前,国内电动车保有量超过2.5亿,保守估计,超标车数量接近1亿。超标车的危害也特别大,也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出台的《规范》,在另一层面,也是对百姓安全的一种保障。

虽然现在汽车早已普及,
但是电动车依然是大多数老百姓的代步工具,
因此,
电动车的质量才更要严格把关,
加强规范管理。
只有这样,
我们的安全才能得到保障,
不是吗?
注:以上文字信息与图片来源于工信部网站,洛阳晚报,感谢各位同仁的努力,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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