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人,乱扔生活垃圾?小心电话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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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秦皇岛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便于及时与广大市民沟通和答疑解惑,有效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政策法规,4月1日,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生活垃圾分类群众监督举报电话:0335-3255687,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至17:00。
哪些现象可以举报?
对经核查发现确实存在的问题,将按照《秦皇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进行处置。市民举报时要做到实事求是,客观真实描述存在的问题,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规定对举报内容进行登记,并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自2013年以来,我市生活垃圾日处理量从每日约1200吨上升到每日约1900吨,生活垃圾年均增长率达到6.4%,2022年我市生活垃圾年处理量为70.52万吨。
但我市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还存在着工作机制不健全,各类主体在分类管理中应承担的责任、义务不清晰,共同参与力度不够,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管理制度不健全,垃圾源头减量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办法》共七章三十六条,主要从规划与建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管理和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规范。《办法》的适用范围为本市城市区 。
目前全市城市区具备生活垃圾分类条件小区948个,公共机构1099个 ,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亭4430个,居民小区覆盖率达到92%。
《办法》将生活垃圾分为四类,分别是 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每个类别内都包含哪些,大家查看下方图片。
那么,生活在秦皇岛城市区的居民是否需要每家配备四类垃圾桶呢?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单维彬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解答,“一般来说,家庭只需要配备两个垃圾桶 , 用于分类收集每天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即可 ,像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等并非每天都会产生,而且也可以在家中短暂存放,再适时投放至规定投放点相应的分类收集容器中,可回收物还可交售至回收服务点或者回收经营者。”
《办法》规定,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发现 交付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 ,有权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改正;拒不改正的,有权拒绝接收 ,并向所在地生活垃圾分类主管部门报告。
《办法》规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业主自行管理的,业主委员会为责任人;未实行物业管理且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居民委员会、社区为责任人;不能确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的,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责任人或者由其指定责任人,并对外公示。
来源:秦皇岛新闻网、秦皇岛政府网、秦皇岛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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