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乘坐公交有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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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秦皇岛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获悉,为保障公交运营安全,切实维护广大乘客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道路客运车辆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交运规〔2021〕2号)》相关规定,自2023年9月19日起,除本人使用的电动轮椅外,严禁携带以电池作为能源的电动自行车、折叠电动自行车、电动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电动滑板车等各类代步电动车,以及超标锂电池、大功率移动电源等乘坐公交车。
在具体抓好新规落实上,公交公司要求驾驶员例行安全检查的时候拒绝乘客携带这些明令禁止的物品乘车。
起火爆炸是锂电池“热失控”的具体表现。起火后,燃烧速度很快,电池内、外部的温度会急速上升;燃烧时会产生化学反应,释放大量有毒气体;在燃烧、遇热后,还会发生爆炸现象。
1.过度充电或过度放电
过度充电或过度放电会导致锂电池内部的化学反应失控,产生过多的热量和气体,导致电池膨胀、破裂或发生燃烧。
2.高温环境
锂电池对高温非常敏感,过高的温度会导致电池内部发生热失控,进而引发爆炸或起火。同时也要远离易燃可燃物。
3.物理损伤
锂电池在受到严重物理冲击、穿刺或挤压时,内部隔膜破损,正负极可能会发生短路故障,导致电池内部发生过热和爆炸。
4.私自改装维修
私自改装维修,擅自改变电池内部结构。电池充电器和电池内部的电机不相匹配,会增大发生故障的概率,从而引发火灾。
1.购买正规合格的锂电池产品、工具。
2.锂电池产品、工具不用时尽量取下电池单独存放。
3.锂电池应避免存放在潮湿、高温等部位,并尽量远离易燃可燃物。
4.锂电池充满电后应及时断开电源,不要长期连续充电。
5.锂电池产品、工具日常使用不要挤压、摔击。
乘车不可携带这些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来源:秦皇岛晚报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