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多个区域拆迁工作加速推进!

搜狐焦点网秦皇岛站 2024-01-16 17: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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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先锋路北侧安子寺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工作顺利实施,依法合理规范征地补偿,维护被征地村、单位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岁末,秦皇岛多个区域发布拆迁公告及补偿说明,涉及多个备受关注的小区及大批居民。快看看有你家吗?

01 海港区

秦皇岛原市政府地块

区域改造进一步推进

去年年底,秦皇岛老市政府地块被秦皇岛市博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4270元/㎡的楼面地价,约12.17亿元的总价成功摘牌。资料显示,该地块总面积95026㎡,规划为商住混合用地。

市政府原址位于秦皇岛海港区文化路西侧,原是我市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中心。2016年市政府启动搬迁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站位落实土地收储计划,研究确定片区内房屋征拆资金支付事宜。截至目前,基本完成了土地收储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降噪、防尘、便民为目标,认真制定市政府原址片区内房屋拆除方案、公开招标确定房屋拆除单位,专人盯办拆除时间及进度,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要求,深度做好裸露土地扬尘治理工作。

不久之后,这里将迎来新的生机。澎湃新闻记者 张婉 摄

不久之后,这里将迎来新的生机。澎湃新闻记者 张婉 摄

据悉,2021年9月20日,海港区房屋征收中心发布《原市政府周边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模拟搬迁通告》。

通告内模拟搬迁范围的四至为:东至文化路,西至人民路,南至河北大街,北至河堤路(不含联通大厦)。

通告显示:搬迁房屋涉及住宅楼及范围内非住宅房屋、公共配套、附属用房。

铁新里四区

棚户区改造项目

预计2026年7月竣工

由秦皇岛市泽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铁新里四区返迁安置房项目属于棚户区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179393平方米,涉及960户返迁安置房,预计2026年7月竣工,

2023年6月28日,秦皇岛市泽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拿到铁新里四区返迁安置房项目的施工许可证。

该项目是我市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由于该项目前期征收拆迁工作难度较大,历时数年,直到半年前才具备开工条件。

秦皇岛-丰南沿海

输气管道工程(杜庄段)

占地及附着物补偿方案

为保证秦皇岛-丰南沿海输气管道工程(杜庄段)顺利实施,保障涉占、涉拆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 1号)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本方案只适用于秦皇岛-丰南沿海输气管道工程(杜庄段)占地及附着物补偿工作。

二、项目概括

秦皇岛-丰南沿海输气管道工程(杜庄镇段)线路总长约9.505公里,建设分输站1座,面积约17.8亩。

三、实施主体

分输站土地征收,由海港区人民政府作为征地主体,负责发布征收通告、实施强制交出土地法律程序。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征地图、进行征地放线、签订《征用土地协议》;杜庄镇负责地上附着物清点、组织评估和签订协议,依据《征用土地协议》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协议》发放土地和附着物补偿款。

四、失地补助金

分输站占地约17.8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绘为准),按区片地价6.5万元/亩给予一次性补偿(若办理土地证时区片地价有所调整,则按照调整后的区片地价执行)。

另按照当前杜庄片区农民失地补助金补偿标准,按照耕地900元/亩/年,非耕地400元/亩/年的标准,一次性支付村民及村集体失地补助金至2029年,资金从项目经费中列支。

五、占地补偿

(一)受限宽度3米范围内的土地按地区片价6.5万元/亩给予一次性补偿。

(二)受限宽度两侧各6.5米为施工作业带,按照每年1000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两年临时占地使用费,如占用土地超出两年按照每年1000元/亩进行支付。

六、复耕费用

由杜庄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以工程施工作业面实际占地亩数(去除给予区片地价补偿部分)按2万元/亩包干使用(含设计、工程、监理等相关费用)。

七、地上附着物补偿原则及办法

(一)各类果树、苗圃、观赏树木、花卉、中药材及特种用途树类,各类水井、大棚、养殖场、农田设施、坑塘水面等附着物采取评估的方式进行补偿。

(二)一般树木、成片阔叶林(杨树、柳树等)只补偿损失费,参照海港区兴民街西延伸项目补偿标准执行,直径20cm以上每亩2.2万元,直径20cm以下每亩2.15万元。补偿款到位后,10日内树木由本户自行处置,逾期由杜庄镇政府负责组织清除。

(三)防护林、生态公益林、特种用途林、旅游风景区树木的补偿标准按其防护效益和其特定的经济价值按市场法评估确定。

(四)被征收土地上的坟墓,参照海港区兴民街西延伸项目补偿标准执行,一墓一棺迁葬费每座(墓穴)补偿10000元;一墓多棺的,每增加一棺增加补偿1000元。

(五)拆迁公共设施、交通设施、邮电设施、环境卫生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和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公共设施,按市场法评估、评审给予货币补偿,需迁改的经评估给予迁改费用。

(六)拆迁非住宅房屋的物资设备搬迁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通过评估确定。

(七)地上附着物补偿值低于一般树木损失费的,参照其标准执行。

八、考虑到该项目地块地形复杂,涉及坡地、边角地面积等情况,以实际征占和补偿面积补偿。

九、补偿费用支付路径

区工作专班指定拔款账户。清点登记之前由项目方按约定预付部分补偿款,再由杜庄镇对各村、户支付,最终补偿金额以实际支付为准。

十、地上附着物清表、垃圾清理等工作由杜庄镇负责组织实施,资金从项目经费中列支。

十一、占地及附着物补偿工作中涉及的测绘、评估等费用据实支付,从项目资金中列支。

十二、工作协调经费按照补偿总额(不含复耕费)的3%+1500元/亩计提,由项目方负责支付,杜庄镇政府依法依规使用。

十三、未含事宜,由杜庄镇政府与项目方另行协商约定。

秦皇岛市先锋路

北侧安子寺集体土地

征地补偿方案

一、为保证先锋路北侧安子寺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工作顺利实施,依法合理规范征地补偿,维护被征地村、单位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及《秦皇岛市严厉打击非法抢栽抢种抢建行为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本方案只适用于先锋路北侧安子寺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工作,不适用于其他项目。

三、征收土地范围和面积:

东至征地红线,西至征地红线,南至安子寺村界,北至安子寺村界。面积:约2.06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绘为准)。

四、海港区人民政府作为征地主体,负责发布征收通告、实施强制交出土地法律程序。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征地图、进行征地放线、签订《征用土地协议》;海港镇负责地上附着物清点、组织评估和签订协议,依据《征用土地协议》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协议》发放土地和附着物补偿款。

五、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由区财政部门负责筹集,拨付到海港镇指定账户后进入征地拆迁补偿实施阶段。

六、补偿原则及办法。

(一)土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规定的现行标准执行,在征地过程中,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采取按亩定值或评估方式。采取按亩定值方式的,地上附着物每亩补偿12万元;采取评估方式的,由海港镇委托评估机构,依据评估报告进行补偿。

(三)考虑到该项目地块地形复杂,涉及边角地面积等情况,纳入审计的征地面积以实际征占和补偿面积为准。

(四)持续生产经营类企业,因征地拆迁引起的经营损失,由评估机构依法依规认定经费损失金额,出具评估报告。

(五)村公产依据评估机构评估报告或按亩定值,采取货币方式补偿。

七、机构选取及经费列支。

(一)工作经费按照征收补偿总额的1.5%计算,从征地拆迁补偿款中列支。

(二)为保证地块征收补偿的一致性,评估、测绘机构由海港镇在有资质的机构中选择。公证、评估、测绘费用从征地拆迁补偿款中列支。

(三)在征收实施过程中,海港镇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第三方协助实施征地拆迁工作,相关费用从征地拆迁工作经费中列支。

(四)完成补偿的地上附着物残值处理、拆迁清表及土地围挡、苫盖、看护和垃圾清理工作由海港镇负责,相关费用从征地拆迁补偿款中列支。

八、未含事宜,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议定。

02 山海关区

03 昌黎县

昌黎县2023年第2批次

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04 青龙满族自治县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转用土地预公告

(2024年度第1、2、5、8批次建设用地)

注:以上文字信息与图片来自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海港区房屋征收中心、山海关区人民政府、澎湃新闻、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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