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海港区玉带湾学校招生通知

搜狐焦点网秦皇岛站 2022-08-17 17:4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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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海港区玉带湾学校招生通知

一、报名时间

2022年8月18日—20日

8月18日

下午2:30—4:30

8月19日—20日

上午8:30—11:00

下午2:30—4:30

二、招生范围

北环路以南、海阳路以西、秦皇大街以北、汤河以东,原属西港路小学的区域划归玉带湾学校(小学部),小区包括滨河湾、玉带湾、李姓安庄。

三、招生对象

本施教区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正常适龄儿童。

四、报名条件

1.学生及监护人在我校施教区范围内居住且具备我校施教区范围内的房产和户口。实地到学校报名时需提供学生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如非本人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需提供购房合同及发票且已入住(房产为2019年8月31日(含)之前购买);

2.学生及监护人名下无房产,为海港区户籍,常年与老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住且老人房产在我校施教区,可使用老人房产进行报名登记。报名时需提供学生和两位监护人(2022年8月开具)的无房证明及老人与孩子祖孙关系佐证材料;

3.非海港区户籍学生进行报名,除需满足本施教区内有房(年限同排名前列条)外,还需满足《海港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中关于随迁子女入学“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等相关要求(详见文后附件),如户籍在秦皇岛市五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开发区、抚宁区、北戴河新区)之外,学生和其父母需持有与房产地址一致的居住证,且居住证取得时间需在2022年5月31日(含)前。

特别说明:(原件、复印件均上交)

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满足条件1需提交):

排名前列监护人的户口本(户口本要印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孩子页;如父母不在同一户口需提交结婚证);

排名前列监护人的房本(如无房本请带好购房合同和发票);

适龄儿童的免疫接种证(预防接种证全部复印,尤其要印清楚条码;预防接种证是外地的需要提前到玉带湾社区卫生服务站录入系统后再来报名);

孩子的出生证明。

条件2需额外提交:学生及两位监护人的无房证明(2022年8月1日后开具的无房证明。

条件3需额外提交:学生和其父母需持有与房产地址一致的居住证,且居住证取得时间需在2022年5月31日(含)前。

按自身情况提交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分装在两个纸质档案袋内,在档案袋封面写上孩子姓名、联系电话以及把档案袋里的所有东西都写在表格里)。

五、招生流程

疫情期间特别提示家长提前下载秦皇岛健康宝,佩戴口罩,等候排队时保持一米距离,查验健康码、行程码一切正常方可入校。

1.扫码填报学生信息;

2. 根据“招生简章”准备原件、复印件(提示:分装在两个纸质A4文件袋在档案袋封面写上孩子姓名、联系电话);

3. 由一名监护人带领适龄儿童在学校入口处(海阳路与燕山大街交叉路口北侧施工入口正对操场位置)找老师领取报名顺序号按校内指引进入小学部一楼会议室现场报名;

4. 完成报名领取回执单离校,关注公众号通知并保持联系人电话畅通。

备注:学校将与公安、房产、卫生等部门核查相关证件的真实性,一经查实有造假行为将予以没收,并交与相关部门严肃处理,同时取消报名学生的录取资格。另因需要到教育局送验原件,所有证件学校暂存。请家长凭证领取。

海港区教体局信访接待地址:海港区教体局215室。

秦皇岛市海港区玉带湾学校

2022年8月17日

附件

海港区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政策,进一步规范全区中小学招生秩序,推进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保障符合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海港区接受义务教育,按照《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就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海港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019年秋季招生入学,除符合《海港区教育局关于调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的通知》规定的购房年限等条件外,还需确保学生及其监护人(父母至少一人)户籍所在地与房产地址(即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及缴费发票登记地址)一致,且户籍迁入时间在2019年4月30日(含)前。2020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学生及其监护人户籍迁入时间需在一年以上(截至当年8月31日,含当日),2021年需落户两年以上,2022年及以后需落户三年以上。

如学生及其监护人户籍在海港区范围内,但与房产地址不一致,或户口迁入时间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则招生顺序调整至第二批次(具体入学批次以当年招生入学文件为准)。

二、非海港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根据《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秦皇岛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自2019年秋季招生入学起,非海港区户籍学生入学,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学生及父母双方在海港区范围内的有效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不再作为外地户籍随迁子女在海港区入学的依据;

(二)居住证与报名时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及缴费发票、租赁备案登记证、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地址一致;

(三)2019年秋季入学,居住证取得时间需在8月25日(含)前,自2020年秋季招生入学起,居住证取得时间需在入学当年5月31日(含)前。

在满足以上必备条件基础上,教育部门根据学生及监护人住房情况,依据“三个优先”原则有序确定入学对象,即在同等条件下,在海港区拥有自有住房的优先安排(以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及缴费发票为准),按规定缴纳城市社会保险的优先安排,居住时间长的优先安排(以居住证取得时间为准)。

本市抚宁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开发区、北戴河新区户籍学生,不符合在海港区办理居住证的相关要求,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就学。如在海港区申请入学,同等住房条件下,可在居住证持有人对应批次之后进行调剂。

具体录取顺序由各学校在招生期间根据招生方案和报名情况确定。

三、其他说明

(一)招生期间,学生监护人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到学校报名,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办理报名手续,须由其监护人或其他亲属在招生期间持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延期期限不超过两周。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且未提出延期申请的,如学校学位不足,可在正式开学前由教育部门调剂入学,非海港区户籍学生调剂不成的,不再安排入学。

(二)需要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原则上应在学期末或新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平均班容量不足55人的年级可以接收学生转入,平均班容量超过55人(含)的年级不再接收学生转入。

本通知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下发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有关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均以本通知为准。

本通知内容由海港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秦皇岛市海港区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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