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如何落户?城市户口如何迁入农村?赶紧看过来!

搜狐焦点网秦皇岛站 2018-04-16 17: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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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港区,户口从城市迁到农村有哪些途径? 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在海港区落户? 企业如何进行核准登记? 赶紧看过来!这里有解答! 2014年1月25日,区政务服务中心机关及各进厅单位整体迁入区市民中心东裙楼及西裙楼一层独立对外办公。 迁入新址后极大缓解了以前办事窗口少、硬件水平低、群众办事不方便等问题。

在海港区,户口从城市迁到农村有哪些途径?

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在海港区落户?

企业如何进行核准登记?

赶紧看过来!这里有解答!

2014年1月25日,区政务服务中心机关及各进厅单位整体迁入区市民中心东裙楼及西裙楼一层独立对外办公。

迁入新址后极大缓解了以前办事窗口少、硬件水平低、群众办事不方便等问题。新的区政务服务大厅共有东西两个裙楼,共3层,总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目前共有区发改局、环保局、水务局等23个单位进驻,可办理151项行政许可事项。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14:30——17:30(夏季)

户口迁移标准

目前,在海港区落户的方式有:合法稳定住所类落户、投靠类落户、人才引进类落户、居住证类落户。

01

合法稳定住所类落户须知

1.落户条件

在我市城市区、县城镇及建制镇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可以申请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办理当地常住户口,拥有合法产权的产权人本人不迁户口的,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也可单独迁入。

2.申报材料

①申请人书面申请(窗口现场填写);

②申请人、迁入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③证明申请人、迁入人关系的亲属关系证明(户口薄、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亲属关系公证书或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自购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

⑤合法自建房的提供:《宅基地使用证》或宅基地审批手续;

⑥廉租房的提供:《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证》,公有住房、军产房的提供:政府、单位或部队房管部门证明。

⑦借住房、租赁房屋的提供:稳定居住且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半年以上(通过网上核查),提供房屋租赁(借用)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同意落户说明书(注明在房主身份证复印件上)。

3.审批程序

①申请人到海港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提交材料;

②材料符合要求的,申请人现场填写《户口迁入申报表》;

③窗口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或《省内户口迁入核准表》。

4.承诺时限:即办

5.收费标准:免费

6.咨询电话:0335-7518019

02

投靠类落户须知

1.落户条件

具有我市城市区、县城镇及其他建制镇户籍的人员,其配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夫妻双方父母,可以申请办理投靠落户。

2.申报材料

①申请人书面申请(窗口现场填写);

②申请人及投靠人员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③证明申请人、迁入人关系的亲属关系证明(户口薄、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亲属关系公证书或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④申请人为单位集体户的,直系亲属投靠迁入,还需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可在单位所在地址建立家庭户;

⑤直系亲属投靠迁入户口的,取消投靠人员的年龄限制。

3.审批程序

①申请人到海港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提交材料;

②材料符合要求的,申请人现场填写《户口迁入申报表》;

③窗口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或《省内户口迁入核准表》。

4.承诺时限:即办

5.收费标准:免费

6.咨询电话:0335-7518019

03

人才引进类落户须知

1.落户条件

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企业需要的技术工人,可以申请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在我市城市区、县城镇及其他建制镇落户。

2.申报材料

①申请人书面申请(窗口现场填写);

②申请人、迁入人员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③证明申请人、迁入人关系的亲属关系证明(户口薄、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亲属关系公证书或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④相关学历或各类职称证书;

⑤拟落户地的户口薄;

⑥申请人为单位集体户的,直系亲属投靠迁入,还需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可在单位所在地址建立家庭户。

3.审批程序

①申请人到海港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提交材料;

②材料符合要求的,申请人现场填写《户口迁入申报表》;

③窗口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或《省内户口迁入核准表》。

4.承诺时限:即办

5.收费标准:免费

6.咨询电话:0335-7518019

04

居住证类落户须知

1.落户条件

已取得居住证的公民,可以申请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在我市城市区、县城镇及其他建制镇落户。

2.申报材料

①申请人书面申请(窗口现场填写);

②申请人、迁入人员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③证明申请人、迁入人关系的亲属关系证明(户口薄、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亲属关系公证书或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④申请人居住证;

⑤拟落户地的户口薄。

3.审批程序

①申请人到海港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提交材料;

②材料符合要求的,申请人现场填写《户口迁入申报表》;

③窗口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或《省内户口迁入核准表》。

4.承诺时限:即办

5.收费标准:免费

6.咨询电话:0335-7518019

除了以上四种落户方式,

还有户口迁移至农村的落户须知。

05

户口迁移至农村的落户须知

1.落户条件

对申请将户口迁移至农村的婚迁人员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复员军人、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不受合法固定住所限制,不需要当地村委会同意,即可按规定准予迁移或恢复户口登记。

在农村实际居住生活的其他无工作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村委会同意,可以申请将户口迁移至农村:

①父母可以投靠农村的成年子女;

②未达到法定婚龄子女可以投靠农村的父亲或母亲;

③在农村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并有稳定生活来源。

2.申报材料

①申请人书面申请(窗口现场填写);

②申请人、迁入人员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③婚迁的提供结婚证;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户口薄、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亲属关系公证书或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使用证等自有合法房产证明,稳定生活来源提供士地分配情况;

④迁入人员无工作证明;

⑤迁入地村委会同意落户证明(婚迁的除外);

⑥辖区民警出具的公民在此长期居住生活情况的调查报告(婚迁的除外)。

3.审批程序

①申请人到海港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提交材料;

②材料符合要求的,申请人现场填写《户口迁入申报表》;

③窗口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或《省内户口迁入核准表》。

4.承诺时限:即办

5.收费标准:免费

6.咨询电话:0335-7518019

啥也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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