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新!秦皇岛各县区发布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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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发布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
严格管理路段的通告
为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规范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公安部《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操作规程(试行)》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将城市区河北大街、翠岛大街等19条道路,设为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以下简称“严管路段”)。具体要求通告如下:
一、严管路段
(一)海港区
1.秦皇东大街:新世纪环岛西口——秦皇大街汤河桥;
2.翠岛大街:河清路——海晏路;
3.西港路:燕山大街——秦皇东大街;
4.红旗路:燕山大街——北环路;
5.迎宾路:秦皇大街——秦皇岛火车站环岛南口;
6.文化路:海阳路——秦皇大街;
7.东环路:建设大街——秦皇大街;
8.马坊街:迎宾路——文化路;
9.华耀路:和月大街——北港大街;
10.和月大街:西港北路——华美路
11.光明路:文化路——红旗路;
(二)北戴河区
12.东经路:鹰角路——海宁路;
13.西经路:海宁路——剑秋路;
(三)山海关区
14.关城南路:石河路——关城东路;
15.老龙头路:关城南路——老龙头景区;
(四)经济技术开发区
16.秦皇西大街:华山路——峨眉山路;
17.长江道:西环路——祁连山路;
(五)北戴河新区
18.环海路:戴河大街——渔港道;
19.滨海新大道:向海大道——沙雕海洋乐园。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变化情况,适时对严管路段进行必要调整,并及时通告。
二、管理要求
交通警察、警务辅助人员(交通警察带领或者监督下),在严管路段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车内无乘员)的,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发送提示信息,或者根据机动车登记信息中的联系方式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责令立即驶离的同时,采取拍照或者录像方式采集违法停车信息,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依法予以处罚。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规定停放车辆。本通告自2022年3月20日零时起实施。
特此通告。
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3月18日
卢龙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发布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
严格管理路段的通告
为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规范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公安部《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操作规程(试行)》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卢龙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将新城大街、卢城路、肥子路、永兴大街、永安大街、永平大街、龙城路、北门外路8条道路,设为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以下简称“严管路段”)。具体要求通告如下:
一、严管路段名称及范围
1、新城大街全路段
2、卢城路全路段
3、肥子路全路段
4、永兴大街全路段
5、永安大街全路段
6、永平大街(龙城路-卢城路)
7、龙城路(厚德路-永平大街)
8、北门外路(新城大街-永平大街)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变化情况,适时对严管路段进行必要调整,并及时通告。
二、管理要求
交通警察、警务辅助人员(交通警察带领或者监督下),在严管路段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车内无乘员)的,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发送提示信息,或者根据机动车登记信息中的联系方式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责令立即驶离的同时,采取拍照或者录像方式采集违法停车信息,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依法予以处罚。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规定停放车辆。本通告自2022年4月12日零时起实施。
特此通告。
卢龙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4月9日
秦皇岛市公安局抚宁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发布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
严格管理路段的通告
为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规范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公安部《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操作规程(试行)》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秦皇岛市公安局抚宁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将金山大街、天马大街2条道路,设为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以下简称“严管路段”)。具体要求通告如下:
一、严管路段
1.金山大街:滨河东路——碧海路
2.天马大街:滨河东路——迎宾路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变化情况,适时对严管路段进行必要调整,并及时通告。
二、管理要求
交通警察、警务辅助人员(交通警察带领或者监督下),在严管路段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车内无乘员)的,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发送提示信息,或者根据机动车登记信息中的联系方式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责令立即驶离的同时,采取拍照或者录像方式采集违法停车信息,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依法予以处罚。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规定停放车辆。本通告自2022年4月1日零时起实施。
特此通告。
秦皇岛市公安局抚宁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3月29日
昌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发布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
严格管理路段的通告
为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规范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公安部《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操作规程(试行)》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昌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将城市区碣阳大街、韩愈大街、学院路等13条道路设为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以下简称“严管路段”)具体要求通告如下:
一、严管路段
1、碣阳大街:杏黄山路——西外环路;
2、韩愈大街:五峰山路——仙台路;
3、燕山路:碣阳大街——金海大街;
4、鼓楼大街:学院路——源影寺路;
5、果院路:碣阳大街——鼓楼大街;
6、汇文街:民生路——源影寺路;
7、站北街:民生路——学院路;
8、学院路:韩愈大街——金海大街;
9、五峰山路:金海大街——韩愈大街;
10、民生路:站北街——韩愈大街;
11、东山路:汇文街——韩愈大街;
12、金榭西街:汇文街——碣阳大街。
13、国际城小区南门;西至仙台路---国际城小区南门东100米国际城小区南门—碣阳大街;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变化情况,适时对严管路段进行必要调整,并及时通告。
二、管理要求
交通警察、警务辅助人员(交通警察带领或者监督下),在严管路段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车内无成员)的,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发送提示信息,或者根据机动车登记信息中的联系方式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责令立即驶离的同时,采取拍照或者录像方式采集违法停车信息,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依法予以处罚。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规定停放车辆。本通告自2022年4月6日零时起实施。
特此通告。
昌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3月30日
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发布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
严格管理路段的通告
为加强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规范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公安部《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操作规程(试行)》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将县城区祖山路、燕山路等6条道路,设为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以下简称“严管路段”)。具体要求通告如下:
一、严管路段
1.祖山路:索伦街——满韵街;
2.燕山路:吉祥街——本源街;
3.康乾街:县医院——都阳路;
4.八旗街:燕山路——都阳路;
5.满韵街:燕山路——都阳路;
6.都阳路辅路:都阳路与满韵街交叉口东60米——都阳路与满韵街交叉口西50米;
都阳路与八旗街交叉口东50米——都阳路与八旗街交叉口西70米;
都阳路与康乾街交叉口东60米——都阳路与康乾街交叉口西100米;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变化情况,适时对严管路段进行必要调整,并及时通告。
二、管理要求
交通警察、警务辅助人员(交通警察带领或者监督下),在严管路段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车内无乘员)的,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发送提示信息,或者根据机动车登记信息中的联系方式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责令立即驶离的同时,采取拍照或者录像方式采集违法停车信息,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依法予以处罚。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规定停放车辆。本通告自2022年3月29日零时起实施。
特此通告。
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3月28日
而且想必有很多车主都认为,
只要把车停在车位上,就是对的了。
实际上,
停车也是有规矩的,
下面这几种违停情况,
大家一定要注意!
1. 注意“限时停车位”
秦皇岛部分路段的停车位属于“限时停车位”,大家一定要提前观察指示牌,在允许停车的时间段停车。

2. 在未施划停车位的地方停车,不行!

3. 占用人行便道停车,不行!

4. 在盲道上停车,不行!

5. 车头未按导向箭头停放,不行!

6. 车轮子压着停车线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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