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征地地价、补偿标准最新出炉!明年1月1日执行

搜狐焦点网秦皇岛站 2023-11-07 17: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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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通知》对全省征地区片价的适用范围、涵盖内容、分配方式,其他相关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的确定原则和新的征地区片价执行时间、具体…

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通知》对全省征地区片价的适用范围、涵盖内容、分配方式,其他相关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的确定原则和新的征地区片价执行时间、具体标准等作出了规定。

《通知》从以下六个方面

对我省(包含秦皇岛在内)

实行征地区片价相关工作进行了完善

↓↓↓

一是关于适用范围。我省自2009年实行征地区片价以来,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征收补偿执行统一标准,其中山区未利用地和坝上未利用地按照征地区片价的60%执行。本轮继续沿用该政策。

二是关于涵盖内容。征地区片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其他补偿费用。

三是关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继续沿用以往分配比例,20%为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80%为安置补助费,需要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归被安置人员。

被征土地没有土地使用权人、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或实行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全部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或使用。

四是关于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征收土地的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制定,省政府委托各市政府批准执行。

五是关于社会保障费用标准。继续沿用以往做法,在征收农用地报批前,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不低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10%的标准,确定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六是关于新的征地区片价执行要求。新的征地区片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政策宣传解读。

严格落实土地征收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抓好新征地区片价的实施,依法依规做好土地征收工作,建立协调工作机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确保政策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通知全文如下↓↓↓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

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地服务与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全省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结合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各类土地征收补偿执行统一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涵盖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山区未利用地和坝上未利用地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60%执行。

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其他补偿费用。

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中,土地补偿费占20%,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安置补助费占80%,需要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归被安置人员。

被征土地没有土地使用权人、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或实行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全部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或使用。

四、征收土地的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制定,省政府委托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批准执行。

五、在征收农用地报批前,市、县(市、区)政府要按照不低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10%的标准,确定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划入本市、县(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专用账户,社会保障费用足额到账后,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出具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认定文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社会保障费用计入征地成本,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在土地出让金中列支,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在供地时向土地使用者收缴。当所提取的社会保障费用不足以支付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时,差额部分由当地政府予以解决。市、县(市、区)政府应及时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确保专款专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抓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认真履行《河北省征收集体土地程序规定》,依法依规做好土地征收工作,建立协调工作机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确保政策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以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雄安新区可参照执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自文件执行之日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废止。

附件:河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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