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严厉打击黑加油点(车)

搜狐焦点网秦皇岛站 2024-06-11 10: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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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厉打击黑加油点(车)的通告对未获得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许可,未持有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流动销售成品油和非法运输成品油的流动车辆,一律予以取缔。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未经成品油经营行政许可部门合法规划确…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

关于严厉打击黑加油点(车)的通告

海政通告〔2024〕3号

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黑加油点(车)违法经营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黑加油点(车)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缔无照无证的非法经营加油站。对未获得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审批等相关部门许可,未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擅自销售(存放)成品油的加油站点一律予以取缔。

二、查处非法运输成品油的流动车辆、非法改装车辆。对未获得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许可,未持有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流动销售成品油和非法运输成品油的流动车辆,一律予以取缔。

三、打击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经营行为。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河北省销售要求的成品油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调制、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来历不明、质量不合格成品油经营行为。

四、从严打击违规建设和非法加注行为。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未经成品油经营行政许可部门合法规划确认,擅自建设加油点(车)的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私设撬装加油装置,非法销售成品油的经营行为坚决予以取缔。

五、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人,其行为将由查处部门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

六、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对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

举报电话:0335-3554065

特此通告。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9日

来源: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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