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一男子网上散布确诊病例谣言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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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龙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称:有网民“晨杨有话呀”在《今日头条》散布青龙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并全县封城的谣言。青龙公安局政治处与青龙网信办等单位沟通相关情况。▼
接报后,青龙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网安大队等部门迅速开展工作,查明该网民真实身份是王某(男,45岁,祖山镇东河村人,现居住青龙镇),110指挥中心遂指令相关辖区派出所对其进行调查。................................................................2月5日下午,违法行为人王某迫于压力,就近到凤凰山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其在今日头条上散布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训诫。目前,违法行为人王某被青龙警方依法处以罚款500元处罚。
除了上面这个谣言外,
很多人那是绞尽脑汁的关注外地消息
然后原封不动的转发过来说成是秦皇岛。
最近两天,
就有这样一个消息在社交平台肆虐!
▼
据了解
这事儿跟秦皇岛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所以请广大市民及时擦亮双眼,
不要被虚假、不实信息蒙蔽了双眼,
造成没必要的精神恐慌。
请不要传播谣言 有些后果你承担不起
01 民事责任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02 行政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所以说,若散布谣言,公安机关可以依据上述规定对行为人进行处罚,派出所会依据规定,用传唤证对行为人进行传唤、查证、处罚。
03 刑事责任《刑法》第291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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