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做好近期空气污染过程应对工作机动车管控措施的通告

搜狐焦点网秦皇岛站 2019-10-21 10:4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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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持续做好近期空气污染过程应对工作 机动车管控措施的通告 按照秦皇岛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紧急通知》,我市自10月20日10时起至24日1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II级(加强)应急响应。为此,市公安交警部门决定采取相应应

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持续做好近期空气污染过程应对工作

机动车管控措施的通告

按照秦皇岛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紧急通知》,我市自10月20日10时起至24日1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II级(加强)应急响应。为此,市公安交警部门决定采取相应应急管控措施,原10月16日零时起至20日23时的机动车管控措施时间延长至10月24日12时,即在常态机动车尾号限行的基础上,城市区道路全天禁止中型以上载货汽车(黄牌)、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汽车通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海港区和开发区:兴凯湖路(不含)以东、102国道(不含)以南、东港路(不含)以西区域内的道路,途径西环路的车辆请绕行兴凯湖路(102国道—兴凯湖立交桥)。

北戴河区:海北路(含)以东、山东堡路(含)以西、河北大街西段(含)—驼峰路(不含)以南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山海关区:石河东路(含)以东、102国道(不含)以南、关城东路(不含)与上海道(不含)以西区域内所有道路。

北戴河新区:戴河大街—新沿海路(至翡翠岛路口,不含)以南区域所有道路。

二、车辆类型与限行时间

在执行原常态尾号限行措施的基础上,全天禁止中型以上(黄牌)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辆、混凝土罐车、砂石等散装货物运输车辆、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专项作业车及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汽车在上述限行区域内道路行驶。行经西环路—和平大街—友谊路中型以上(黄牌)集港车辆请绕行102国道—东港路进港。

持有绿色通行证车辆及水、暖、电、气、通讯、邮政、环卫、园林等市政抢修、作业车辆及道路清障、救援车辆等城市运行保障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市内各加油站、加气站运输燃油、燃气车辆按照通行证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三、法律责任

请各有关单位、驾驶人及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按照“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每隔4小时抓拍一次,每天不超过2次。

特此通告。

2019年10月20日

来源:秦皇岛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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