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楼市限购进一步从严:严审购房资格!

搜狐焦点网秦皇岛站 2017-10-07 21: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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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格落实《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秦政字[2017] 19号,以下简称《通知》) 要求,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限购时间节点 自2017年5月16日(含) 起在秦皇岛市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对能提供2017年5月15日

为进一步严格落实《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秦政字[2017] 19号,以下简称《通知》) 要求,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限购时间节点

自2017年5月16日(含) 起在秦皇岛市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对能提供2017年5月15日前签订的买卖合同、定金支付凭证、(含)发票、收据等证明资料的,均视为政策公布实施前事实成交,按《通知》印发前政策执行(9月30日起过渡期取消)。

二、严格审核购房资格

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资格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审核,购房人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并填写承书,非本地户籍家庭还需提供纳税证明(含各类纳税证明) 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开发企业审核通过后,办理购房手续并留存相关资料。如购房人提供虚假审核资料造成后果的,由购房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三、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高度重视,排名前列时间向高层汇报,尽快落实此项工作,严格执行限购政策,保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假期过后,我局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落实限购政策情况进行抽查。海港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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